石化行业废气治理解决方案
行业概况
石油化工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行业,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十分重要。同时,众所周知,石化行业是VOCs废气排放大户。VOCs的治理管控与传统的SO2、NOx有着明显区别,由于VOCs的种类繁多,排放行业众多等特性,在治理时较为复杂、管控难度也更大。
石油炼制工业是指以原油、重油等为原料,生产汽油馏分、柴油馏分、燃料油、润滑油、石油蜡、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工业。
石油炼制生产工艺涉及VOCs排放的主要包括沥青氧化尾气、硫醇氧化抽提里的脱硫氧化尾气、延迟焦化开盖塔顶气、催化裂化再生烟气、润滑油溶剂脱蜡真空泵尾气等。
石油化学工业是指以石油馏分、天然气等为原料,生产有机化学品、合成树脂、合成纤维、合成橡胶等的工业。
有机化学品制造主要包括烯烃、芳烃、环氧乙烷/乙二醇、苯酚、丙酮等生产工艺;合成树脂制造主要包括聚丙烯、聚乙烯、SBS、聚苯乙烯等生产工艺;合成橡胶制造主要包括顺丁橡胶、丁基橡胶、丁苯橡胶等生产工艺;合成纤维单(聚合)体制造主要包括己内酰胺-锦纶、涤纶等生产工艺。
石油炼制、石油化学工业VOCs排放主要来自于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、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、工艺过程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、敞开液面等源项。
废气特点
石油VOCs废气组分主要为:汽油、柴油和天然气、苯类、醇类、醛酮类、烯竖类以及它们的衍生物;VOCs浓度为:500-6000mg/m3。
1) 废气排放强度大,石化加工和油品储运过程中都产生大量VOCs。
2) 废气浓度比较高,石化企业生产装置规模大,排放的VOCs含量普遍较高,而且排放非常集中。
3) 废气中污染物种类多,石油炼制,储运过程中挥发出汽油、柴油、天然气、石化产品生产中,会排放大量的苯类、醇类、醛酮类、烯烃类以及它们的衍生物。
4) 废气排放源多,设备动静密封点泄露,储存与装卸运输挥发逸散,燃烧烟气排放,有组织工艺排放,无组织工艺排放,事故排放等等。对于这么多排放源,治理难度大。
1) 石油炼制工业VOCs排放应满足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0-2015),有更应严格地方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执行地方标准。
2) 石油化学工业VOCs排放标准:有机化学品、合成橡胶制造VOCs排放应满足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1--2015);合成树脂制造VOCs排放应满足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2-2015);合成纤维单(聚合)体制造VOCs排放应满足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1--2015)、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2-2015);有更应严格地方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执行地方标准。
治理工艺
若采用固定顶罐,应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。收集的废气可采用吸收、吸附、冷凝、膜分离等A类回收组合技术以及与蓄热式燃烧、蓄热式催化燃烧、催化燃烧等B类破坏技术的组合技术,如A+A,A+A+A,A+B,A+A+B等。对于油气回收系统压力设置压力应保持正压,不能低于6KPa。同时油气收集系统的启动压力一般设置在0.1KPa。
排放的废气,可采用吸收、吸附、冷凝、膜分离等A类回收组合技术以及与蓄热式燃烧、蓄热式催化燃烧、催化燃烧等B类破坏技术的组合技术,如A+A,A+A+A,A+B,A+A+B等。甲醇、MTBE等易溶于水的化学品装载作业排气,建议采用水吸收或吸收+汽提回收处理。
1) 污水处理厂集水井(池)、调节池、隔油池、气浮池、混入含油浮渣的浓缩池等产生的高浓度VOCs废气应单独收集治理,采用预处+催化氧化、焚烧等高效处理工艺。
2) 好氧生物处理设施等低浓度废气可采用洗涤+吸附法、生物脱臭、焚烧法等处理技术。
3) 装置区含油污水提升井(池)废气收集处理,可就近引入加热炉的火焰区处理,在加热炉停工检修时,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+催化燃烧方式处理。
1) 重整催化剂再生烟气、离子液法烷基化装置催化剂再生烟气脱氯后可采用焚烧、催化燃烧等处理技术。
2) 氧化脱硫醇尾气可进克劳斯尾气焚烧炉处理,或采用低温柴油吸收等处理技术。
3)氧化沥青尾气建议采用TO焚烧处理技术。
4) 溶剂脱蜡尾气建议采用冷凝+活性炭处理技术。
5) 装置检修过程应选用适宜的清洗剂和吹扫介质,清扫废气应接入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,可采用冷凝、吸附、吸收、催化燃烧等处理技术。
1) 基础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废气治理:
蒸汽裂解工艺(主要产品:乙烯、丙烯、丁二烯,混合芳烃等)、甲醇制烯烃(乙烯、丙烯等)、脱氢工艺(乙烯、丙烯、1,3-丁二烯等)、抽提工艺(1,3-丁二烯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)、甲苯歧化(苯和对二甲苯等)等环节产生的VOCs废气建议引入就近加热炉、作为原料回收或送燃料气系统,气液分离器尾气可采用汽提+焚烧等技术处理。
2) 有机化学品制造废气治理:
a. 氯醇化反应(环氧丙烷等):气体洗涤塔尾气宜作为燃料回收(锅炉或工艺加热炉)或送燃料气系统;皂化塔、环氧丙烷(PO)汽提塔、轻组分汽提塔、PO精馏塔的尾气,可采用水吸收+蒸馏等处理技术;二氯丙烷精馏塔尾气家采用油吸收。
b. 氧化反应(环氧丙烷、苯乙烯、丙烯酸和酯、环氧乙烷、环乙醇、己二酸、对苯二甲酸等):氧化反应器洗涤塔尾气宜采用活性炭吸附或焚烧等处理技术;环氧丙烷分离塔、轻组分汽提塔、丙烯回收塔的尾气,宜作为燃料回收或送燃料气系统;降膜蒸发器、混合烃清洗系统、乙苯清洗系统、乙苯汽提塔、轻烃杂质汽提塔、a-MBA-AB汽提塔、苯乙烯精馏塔的尾气,宜送燃料气系统;PO产品清洗系统尾气宜采用汽提+吸收等处理技术。
c. 水合反应(乙二醇等):乙二醇尾气宜采用冷凝等处理技术。
d. 烷基化和脱氢反应(乙苯、苯乙烯等):烷基化反应尾气宜送工艺加热炉焚烧;其他反应器尾气宜送燃料气系统。
e. 羰基合成反应(正丁醇、辛醇等):甲酰化反应器尾气宜送锅炉或工艺加热炉燃烧;异丁醛加氢反应器、加氢反应器、丙烯回收塔的尾气宜送燃料气系统。
f. 过氧化反应、裂解反应(苯酚、丙酮等):异丙苯氧化尾气宜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处理技术;CHP浓缩塔尾气宜采用冷凝等处理技术;轻烃回收塔尾气宜送锅炉或工艺加热炉燃烧;粗制丙酮塔、丙酮精馏塔尾气宜采用水吸收等处理技术;其他精馏塔尾气宜送燃料气系统。
g. 煤基合成气制乙二醇生产工艺(乙二醇等):碳氢分离器尾气宜送锅炉或工艺加热炉燃烧;乙二醇合成装置亚硝酸甲酯回收塔尾气宜采用吸收等处理技术;乙二醇合成装置尾气宜采用吸收、热氧化等处理技术。
3)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、合成纤维单(聚合)体、合成橡胶制造废气治理:聚乙烯、聚丙烯生产装置尾气宜采用催化燃烧、焚烧等技术。
4) 合成橡胶:单体储存、单体净化、聚合反应、轻质单体分离、重质单体分离、洗涤、干燥、整理等废气宜统一收集后,采用TO、RTO等处理技术。
5) 其他工艺:含卤工艺废气宜统一收集后,采用TO/RTO+碱洗等处理技术;非含卤工艺废气宜统一收集后,采用TO、RTO等处理技术。含水溶性物质废气可水洗处理。含甲醇、乙二醇废气可冷凝回收处理。
案例分享
油气回收治理-石化行业
废气治理--石化行业 |
污水处理厂臭气治理--石化行业
沥青烟气治理--石化行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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